內容:skm points 新光三越點數5,000點 序號兌換券
使用說明:
1.參與者需註冊為新光三越APP會員,並完成「新光三越skm points」兌換流程,即可成功兌換「新光三越skm points」
2.「新光三越skm points」兌换流程:下載新光三越APP→註冊/登入→首頁→進入「序號兌換」專區頁面→輸入簡訊序號兌換,即可至存入新光三越會員帳號之skm points。
3.本商品序號為手機簡訊發送,序號簡訊將直接發送至正卡持卡人在本行信用卡中心所設定的手機號碼,如您欲確認或更改手機號碼,請洽新光銀行信用卡客服專線:(02)2171-1055。
4.若於兌換後7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序號,請洽大亞客服中心(02)2925-1996
【活動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與新光銀行共同辦理。
2.本活動之參與者,視同同意本活動之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3.參與本活動之資格對象為新光三越會員,skm points於兌换成功後,即時存入兌換者新光三越skm points共同累計,參與者不得要求取消兌換。
4.每10點skm points等值新臺幣1元,可折抵主辦單位之點數折抵購物消費金額、停車折抵及點數專區商品兌換。
5.兌換序號之兌換期間為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23:59前,參與者須於前述期間内完成兌換及歸戶,逾期將自動失效。
6.兌換後之skm points有效期限至2026年1月31日,逾期點數自動失效。
7.「點數折抵」範圍:除購買現金禮券、商品禮券、遞延性商品、購買及加值儲值卡、新光三越百貨內指定品牌(詳見新光三越官網公告)、skm eats美食外送服務、新光影城外皆可使用。
8.對於參加本活動之參與者是否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主辦單位與新光銀行保有最終認定之權利。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序號,冒用他人身分或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主辦單位及新光銀行得取消兌换資格,追回已兌領之「skm points」,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新光銀行之損失,兌換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涉及刑事犯罪部分將移請檢調機關偵辦。
9.本活動之參與者所填之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與新光銀行將依法予以保護並僅使用於本活動中,而不做其他用途;本活動參與者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範圍内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0.本活動如有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與新光銀行之事由,而使兌換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毁損之情況,主辦單位與新光銀行不負賠償之責。
11.主辦單位及新光銀行保有對本活動相關事項之修改、取消、終止、暫停、解釋、決定之權利。如發生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及新光銀行將公布於雙方網站上,不另個別通知。
12.本商品序號具唯一性,一組序號僅供兌換一次,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13.本商品序號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商品序號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商品序號不再補發。
14.本商品序號無法直接折抵現金,須先存入會員帳號後方得使用。
15.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 紅利兌換僅限正卡持卡人兌換,自付額發票抬頭一律為正卡持卡人。
- 紅利兌換商品寄送地址一律以『信用卡帳單地址』為主。
- 以紅利點數全數兌換者,一經兌換,除因商品或服務具有瑕疵外,一律不受理退換(且本行有權以等值商品或服務替代之)。
- 以紅利點數加自付額方式兌換者,該兌換商品享有七天免費鑑賞期(以商品到貨日起算),於前揭鑑賞期間,持卡人如欲退、換貨,應保持商品之完整性(包括保證書及其相關附件),如有欠缺,本行得拒絕受理。
- 本活動所提供之回饋項目(包括商品與服務,且不論本型錄中是否有標明限量字樣者)皆屬限量,本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權利。
- 所有兌換商品皆不含內容物。
- 新光銀行於通訊交易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且新光銀行並非商品之出貨人、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以下稱商品企業經營者)暨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受任人等與新光銀行間並無任何廣告、代理、合夥、投資、提供保證或經銷關係;有關商品出售、退貨及一切售後服務,應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全部責任,惟持卡人與商品企業經營者間若產生交易糾紛,新光銀行願盡最大誠意協調處理。
- 所有商品售價均含5%加值營業稅,商品於訂購單確認後14天內宅配送達,發票於貨到後14天內寄出。
-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後7日內以原包裝退回商品(如已破壞包裝或缺發票時,恕不接受退貨),退貨時請保持包裝及商品完整性。
- 為保障會員基本權益,發票抬頭一律為上述信用卡持卡人,訂購資料將由新光銀行代會員轉至通訊交易商品經銷商。
- 持卡人使用新光銀行信用卡進行本型錄之商品通訊交易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應先向商品企業經營者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得請求新光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程序處理。
- 本型錄中所刊載之商品及廣告圖案均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責取得合法使用權,若涉及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其他相關權利時,應由其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 商品企業經營者:大亞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1號17樓B室,負責人:傅延本,商品諮詢服務專線:(02)292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