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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t汽車假日限定60分鐘折抵序號兌換券(簡訊發送)

《限量:100 》

251679 紅利點數 2,500 點
商品已兌換完畢
產品特色

產品規格

內容:iRent汽車假日限定60分鐘折抵序號兌換券

使用說明:
1.兌換時數前請先下載iRent App,並申請審核通過成為iRent會員,方可使用iRent 共享汽機車服務。(完成註冊程序需包含:建立帳號、上傳汽車或機車駕照並審核通過。)下載連結  https://irentxhims.page.link/NBrK
2.序號兌換方式:開啟iRent APP>點選左側欄【☰】>【優惠管理】>【折抵券】>【折抵券兌換】>【輸入兌換碼】。
3.本商品序號為手機簡訊發送,序號簡訊將直接發送至正卡持卡人在本行信用卡中心所設定的手機號碼,如您欲確認或更改手機號碼,請洽新光銀行信用卡客服專線:(02)2171-1055。
4.若於兌換後7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序號,請洽大亞客服中心(02)2925-1996

【活動注意事項】
1.本商品之兌換者,視同同意本商品之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2.兌換本商品之資格對象為iRent會員,折抵券於兌换成功後 不得要求取消兌換。
3.汽車折抵券僅適用於TOYOTA PRIUS C、VIOS、YARIS之車款,若有調整將依iRent公告為準。
4.折抵券僅適用於假日週六~週日(含國定假日),恕不適用於農曆春節期間(依iRent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5.兌換序號之兌換期間為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23:59前,須於前述期間内完成兌換及歸戶,逾期將自動失效。
6.兌換後之折抵券時數有效期限至兌換日起60天即失效,如未於期限內使用完畢之時數,不得要求補發、退回、作廢,及折換現金。
7.每筆訂單限用一張折抵券,無法多張券合併使用。折抵券不得與企業月結訂單併用。每一張券僅能使用一次,若未使用完剩餘時數即失效。折抵券僅能折抵租金,無法折抵里程費用、安心服務、etag、代收停車費、罰款、逾時費用等其他費用。
8.使用本服務時,請於 iRent APP上先行預約以便保留車輛,並須遵守 iRent 會員條款、用車相關規範、車輛租賃契約,若因個人行為導致信用積分不足無法繼續使用iRent共享汽機車租車服務,本公司得以保留車輛最終是否提供之權利;若積分低於60分,預約時將無法選擇專案優惠,費率以定價計算。
9.iRent折抵券的各階段使用規範,依iRent APP相關使用規定為主。和雲保留內容調整、取消、終止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10.本商品序號具唯一性,一組序號僅供兌換一次,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11.本商品序號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商品序號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商品序號不再補發。
12.本商品序號無法直接折抵現金,須先存入會員帳號後方得使用。
13.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紅利兌換注意事項

  1. 紅利兌換僅限正卡持卡人兌換,自付額發票抬頭一律為正卡持卡人。
  2. 紅利兌換商品寄送地址一律以『信用卡帳單地址』為主。
  3. 以紅利點數全數兌換者,一經兌換,除因商品或服務具有瑕疵外,一律不受理退換(且本行有權以等值商品或服務替代之)。
  4. 以紅利點數加自付額方式兌換者,該兌換商品享有七天免費鑑賞期(以商品到貨日起算),於前揭鑑賞期間,持卡人如欲退、換貨,應保持商品之完整性(包括保證書及其相關附件),如有欠缺,本行得拒絕受理。
  5. 本活動所提供之回饋項目(包括商品與服務,且不論本型錄中是否有標明限量字樣者)皆屬限量,本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權利。
  6. 所有兌換商品皆不含內容物。

通訊交易注意事項

  1. 新光銀行於通訊交易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且新光銀行並非商品之出貨人、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以下稱商品企業經營者)暨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受任人等與新光銀行間並無任何廣告、代理、合夥、投資、提供保證或經銷關係;有關商品出售、退貨及一切售後服務,應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全部責任,惟持卡人與商品企業經營者間若產生交易糾紛,新光銀行願盡最大誠意協調處理。
  2. 所有商品售價均含5%加值營業稅,商品於訂購單確認後14天內宅配送達,發票於貨到後14天內寄出。
  3.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後7日內以原包裝退回商品(如已破壞包裝或缺發票時,恕不接受退貨),退貨時請保持包裝及商品完整性。
  4. 為保障會員基本權益,發票抬頭一律為上述信用卡持卡人,訂購資料將由新光銀行代會員轉至通訊交易商品經銷商。
  5. 持卡人使用新光銀行信用卡進行本型錄之商品通訊交易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應先向商品企業經營者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得請求新光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程序處理。
  6. 本型錄中所刊載之商品及廣告圖案均由商品企業經營者負責取得合法使用權,若涉及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其他相關權利時,應由其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7. 商品企業經營者:大亞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1號17樓B室,負責人:傅延本,商品諮詢服務專線:(02)2925-1996。